购买条款

条件

所有由本公司接受的订单均应受限于并适用本条件。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本条件取代并排除本公司与客户之间在任何谈判或交易过程中提及或涉及的,或在客户的标准条款和条件中所载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如在以下两者间存在任何冲突:

  • 目录的其他规定和本条件的规定;或
  • 订单和本条件的规定;

则本条件将优先适用,除非本公司以书面形式另行同意。本条件与本公司接受的订单的任何条款共同构成本公司与客户之间关于订购货品的全部协议。除非经由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否则对本条件作出的任何变更均为无效。 


价格

货品的价格以人民币计算,不含增值税、关税及其他税捐,也不含任何在发货时产生的由客户负担的相关运费、服务费和处理费。

本公司将尽合理努力,确保目录、公司网站记载的货品价格的准确性,但该等价格并不具拘束力,本公司保留不经通知随时变更价格的权利。

本公司收取的价格将是订单被接受时确认的价格。如果客户所订货品为非库存产品或在未来指定日期交货的产品,则双方约定的货品价格仅为预订价格,最终货品价格将以本公司实际发货时的适用价格为准。本公司将尽合理努力,及时书面通知客户最终适用价格。

依客户要求提供额外服务或特别定制服务的货品,应按照本公司另行书面报价确定价格。

付款

除非根据本条款第5条或者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客户应当在本公司发货前预付全部货款且无任何扣除、抵销或预提款。付款时间是关键因素。如客户未能在到期日付款,则在不损害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

  1. 取消任何订单或暂停任何进一步的交付或履行;
  2. 在本公司认为适合的情况下,将客户的任何已付款用于缴付货品(或在任何其他合同下的货品);且
  3. 就未付的金额(在判决前及判决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2%收取利息,直到全额付清为止(为计算利息之目的,不满一月的视作一个整月)。

如本公司须采取法律行动以请求给付未付款项时,则客户应负担本公司因该权利主张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费用和其他成本或开支。


信用账户

如果客户希望向本公司申请商业信用账户的,应填写完整本公司的信用申请表并提出书面申请。 本公司保留依其绝对酌情权在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该申请,以及不经事先通知而减少、暂停或取消任何信用额度的权利。 在本公司批准的信用额度范围内,客户应在授予的账期内支付全部货款,且无任何扣除、抵销或无论何种预提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超出信用额度的应付货款,客户仍应预先支付。

商业信用账户仅向公司客户开放,而不对个人客户开放。非公司客户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通过电话以现金、支票、银行转账、银联或支付宝购买货品。

请注意,就相关交易所须之银行手续费或其他费用,本公司均不负责支付。所有跟单信用证书均须载明此等银行手续费或其他费用由客户负担。